政策规定

关于对农机化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298 发布时间:2017-07-1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连云港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连农机[2017]81号 签发人:徐金凤         关于对农机化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农机主管局:    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五类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通知》精神和连农机〔2017〕43号《关于在全市农机系统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各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市农机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一是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兑付情况;   二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培训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兑付情况;   三是省、市秸秆还田资金使用兑付情况;   四是各类农机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督查方式   在各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局副局长徐金凤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牵头,邀请市纪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组、市财政局以及局行发处、科技处、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派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访的方式方法,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访主体,全面检查各县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情况。   (一)听汇报:听取各县区农机局贯彻落实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汇报2016-2017年7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资金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合作社奖补、土地深松等农机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汇报材料请提前打印一式七份,届时面交督查组,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lygnjjch@163.com。   (二)查台账:现场查阅各农机化项目实施情况相关工作台账。   (三)看现场:联合督查组将深入重点乡镇(每县区1-2个),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   (四)访主体:督查组随机抽取实施主体进行走访(每个县区走访1—2家),实地查看和了解资金使用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情况。      三、督查安排      时 间   县区   督查组组成   乘车安排   组长   成员   7月13日星期四   上午   灌南县   徐金凤   陈 海   孔 勤   唐 然   金 鑫   刘晓明   梁 凯   上午8时出发;乘车地点:局办公楼南停车场。下午到达各县区时间另行通知。   下午   灌云县   7月14日星期五   上午   东海县   下午   赣榆县   7月17日星期一   上午   海州区   督查要求   在监督检查上坚持“五查五问”,一查工作部署情况,问领导是否重视;二查自查自纠情况,问是否查纠到位;三查整治开展情况,问是否深入细致;四查问题整改情况,问是否整改到位;五查执纪问责情况,问是否追究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落实。各县区农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发挥主导作用,从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出发,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认真查纠问题,加强源头治理。   (二)强化宣传,接受监督。要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解决问题和接受监督的氛围。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大督查督导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三)强化问责,坚决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红脸出汗、批评教育,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取得处理效果的最大化;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线索办理拖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突出而没有及时查处或者调查不够深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联系人:陈海 联系电话:0518-85820003 电子邮箱:lygnjjch@163.com。         2017年7月11日         连云港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15份)